各学院:
根据丰树集团在我校设立“丰树集团助学金”的协议要求,学校决定于近期开展2013年“丰树集团助学金”评选工作,现将评选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对象和条件
1.评选对象: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(委培、定向、MBA以及获得本学年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不再参评)。
2.评选基本条件:
(1)热爱祖国,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;
(2)诚实守信,道德品质优良;
(3)勤奋学习,积极上进,成绩良好;
(4)家庭经济困难,生活俭朴;
(5)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及公益活动;
3. 重点资助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学生:
(1)在获得学校奖助(学)金后个人生活仍很困难者;
(2)家庭或个人突然出现变故致使经济来源受阻,以致无法维持正常学习、生活的学生;
(3)孤、残学生及烈士子女且无正常经济来源的学生;
(4)来自灾区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。
二、资助等级与额度
“丰树集团助学金”分两个等级:一等助学金为4000元/人,二等助学金为2000元/人。
三、评选程序
1.学生本人向学院提出申请,并填写《yl23455永利“丰树集团助学金”申请表》。
2.各学院成立由主管领导、辅导员、学生骨干组成的“丰树集团助学金”评审小组,本着“公平、公正、公开”的原则,对本院的申请学生情况进行初审(学院初审只确定资助对象,不确定资助等级)。各学院在初审后将初审名单连同学生个人申请材料于2013年12月3日前报送研究生工作部资助管理办公室,电话:88202304。过期不报的名额分配给其他学院。
3.研究生工作部对各学院报送名单进行复审并确定资助等级,将复审后的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三个工作日。公示结果无异议后,确定最终资助学生名单。
研究生工作部
2013年11月27日